刑事什么时候可以阅卷
杭州西湖律师
2025-06-03
法律分析:
(1)刑事案件中,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有时间节点区分。在侦查阶段,律师没有阅卷权,只有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律师才有权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,如此能全面掌握指控证据和案件情况。
(2)进入审判阶段,辩护律师依旧可以进行阅卷工作,以进一步为案件辩护做准备。
(3)除辩护律师外,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,也可进行相关材料的查阅、摘抄和复制。
(4)辩护律师需遵守保密义务,对于在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,不能对外泄露。
提醒:辩护律师务必严格履行保密义务,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,如需精准分析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刑事案件中,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案卷材料,侦查阶段无阅卷权,审判阶段也能阅卷;其他辩护人经许可也可行使该权利,同时辩护律师有保密义务。
法律解析:依据法律规定,在刑事案件里,只有当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辩护律师才被赋予阅卷权,侦查阶段是没有此权利的。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,律师能全面接触指控证据和案件材料,审判阶段也同样能阅卷。其他辩护人若想行使阅卷等权利,需要经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。此外,辩护律师在阅卷过程中,必须对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严格保密。如果在法律方面还有其他疑问,或是遇到相关案件需要专业帮助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特定的阅卷权安排。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,律师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案卷材料。侦查阶段律师无阅卷权,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获此权利,审判阶段也能阅卷。其他辩护人经法院、检察院许可,也能进行相关操作。
2.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时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,不能泄露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。
3.为保障这一制度有效实施,司法机关要做好监督,确保律师规范阅卷。律师自身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强化保密意识,避免出现泄密等违规行为。同时,可建立健全违规惩戒机制,对违反规定的律师依法依规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侦查阶段,律师没有阅卷权,应耐心等待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,届时便可行使阅卷权。
(二)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辩护律师应及时行使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权利,全面了解指控证据和案件材料。
(三)进入审判阶段,辩护律师依然可进行阅卷工作,进一步完善辩护策略。
(四)其他辩护人若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相关材料,需先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。
(五)辩护律师在阅卷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保密义务,不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。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,也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上述材料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刑事案件中,侦查阶段律师无阅卷权。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辩护律师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卷材料,审判阶段也能阅卷。
2.其他辩护人经法院、检察院许可,也能查阅、摘抄、复制相关材料。
3.辩护律师要遵守保密义务,不能泄露阅卷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。
(1)刑事案件中,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有时间节点区分。在侦查阶段,律师没有阅卷权,只有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律师才有权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,如此能全面掌握指控证据和案件情况。
(2)进入审判阶段,辩护律师依旧可以进行阅卷工作,以进一步为案件辩护做准备。
(3)除辩护律师外,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,也可进行相关材料的查阅、摘抄和复制。
(4)辩护律师需遵守保密义务,对于在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,不能对外泄露。
提醒:辩护律师务必严格履行保密义务,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,如需精准分析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刑事案件中,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案卷材料,侦查阶段无阅卷权,审判阶段也能阅卷;其他辩护人经许可也可行使该权利,同时辩护律师有保密义务。
法律解析:依据法律规定,在刑事案件里,只有当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辩护律师才被赋予阅卷权,侦查阶段是没有此权利的。当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,律师能全面接触指控证据和案件材料,审判阶段也同样能阅卷。其他辩护人若想行使阅卷等权利,需要经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。此外,辩护律师在阅卷过程中,必须对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严格保密。如果在法律方面还有其他疑问,或是遇到相关案件需要专业帮助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有特定的阅卷权安排。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,律师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案卷材料。侦查阶段律师无阅卷权,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获此权利,审判阶段也能阅卷。其他辩护人经法院、检察院许可,也能进行相关操作。
2.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时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,不能泄露阅卷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。
3.为保障这一制度有效实施,司法机关要做好监督,确保律师规范阅卷。律师自身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强化保密意识,避免出现泄密等违规行为。同时,可建立健全违规惩戒机制,对违反规定的律师依法依规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侦查阶段,律师没有阅卷权,应耐心等待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,届时便可行使阅卷权。
(二)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辩护律师应及时行使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权利,全面了解指控证据和案件材料。
(三)进入审判阶段,辩护律师依然可进行阅卷工作,进一步完善辩护策略。
(四)其他辩护人若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相关材料,需先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。
(五)辩护律师在阅卷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保密义务,不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。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许可,也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上述材料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刑事案件中,侦查阶段律师无阅卷权。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辩护律师可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卷材料,审判阶段也能阅卷。
2.其他辩护人经法院、检察院许可,也能查阅、摘抄、复制相关材料。
3.辩护律师要遵守保密义务,不能泄露阅卷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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